还记得前几天
我们公开开庭审理的
四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吗?
他们“摆造型”、“撑场面”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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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盘龙法院受理了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何某光、王某坪、马某明、邹某跃四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
4月12日,盘龙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公诉机关认为,该案被告人多次纠集在一起,实施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
该案多名被告人多次在娱乐场所实施犯罪,为维护娱乐场所及周边的正常秩序,4月22日下午,盘龙法院向三个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
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从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娱乐场所违法行为警示记录系统、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明确娱乐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维护本场所经营秩序的第一责任人等方面进行整改,并提出相关职能部门应与公安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建立相互间的信息通报制度,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任何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的行为一查到底。
勇担职责使命
盘龙法院将进一步紧盯“治根”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原则,不间断开展综合治理,推进扫黑除恶治乱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给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在保障司法服务公正、高效、权威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供稿:院扫黑办
制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