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裁判文书 > (2018)云0103民初611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陈于平信用卡纠纷一案

文章检索

请输入关键字

(2018)云0103民初611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陈于平信用卡纠纷一案

作者:plfy 来源: 本站原创 日期:2018-09-29 浏览:27901 次 [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云0103民初6111号

陈于平:

本院受理(2018)云0103民初6111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承办人:施晶晶  法官          电话:0871-64884161

接待地点:昆明市白云路盘龙区人民法院3楼304号(民庭接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