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上午10点,我院在实力北岸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了一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该批案件均系因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引发的诉讼纠纷。引发该类纠纷的原因主要在于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不满意,对房屋质量不满意,或家中发生过盗窃案件而得不到满意解决,从而激化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业主以拒绝缴费的方式表达不满情绪。该类案件具有群体性、群众影响大,且矛盾激烈等特点。
该系列案件在物业服务纠纷中是比较普遍的案例,同时也是物业服务行业中大家所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难点以及焦点问题。从诉讼效益、社会效果上讲,该类案件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肯定不是最佳途径,因此决定将该系列案件纳入“阳光司法”专项工作中,并选择在实力北岸小区进行公开审理。希望通过对这几个案件的审理,能够对物业公司和业主的纠纷起到指导或者引导作用,并帮助基层社区探索非诉讼的解决模式。
庭审中,原告诉称:被告系原告所管理小区的房屋所有权人和住户,原、被告之间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形成了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原告已按约向被告提供物业服务,而被告却未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欠缴的物业服务费。
针对庭审中反映出的矛盾,合议庭在查证的案件事实基础上,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但因诉讼双方意见分歧,调解未能达成。法院将择期宣判。
为防止诉讼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有效维护良好的庭审秩序,我院法警队出动警力20余人,全力保障庭审程序的顺利完成。
实力北岸小区近30人参加了案件的旁听。庭审活动同时得到了社区人大代表的关注。我院同时邀请了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员参与案件的旁听和监督,并对整个庭审活动进行打分评比。本次庭审也得到了媒体的关注。云南电视台都市条形码栏目、昆明电视台街头巷尾栏目,以及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的十余名记者参与了现场报道。(民二庭陈傢悦、审管办杨坚联合供稿)